亚太(东南亚)翻译与跨文化传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据《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中心决定开展202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招标工作。为规范课题管理、明确相关要求,确保招标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课题设置、申报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与选题要求
本次招标课题共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苗课题、自筹课题四类,各类课题具体设置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面向群体
重点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聚焦东南亚文献研究核心领域,产出标志性成果,为相关研究奠定基础、提供支撑。
一般课题:面向相关科研工作者,聚焦中国与东南亚翻译与跨文化传播重点方向,鼓励应用研究,推动成果转化。
青苗课题:面向高校在读研究生(距离毕业至少一年时间以上),实行导师引领制,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术研究、积累研究经验,提升学术素养。
自筹课题:面向40周岁以下的博士,经费自筹,鼓励青年博士开展创新性研究、培育科研力量。
(二)课题选题具体要求
各类课题选题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紧扣东南亚人文以及中国—东南亚人文交流领域的热点、重点和难点,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可行的研究方法,突出学术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避免重复研究。
1.重点课题(固定选题,不得更改)
东南亚人文研究文献目录汇编;
东南亚研究中文书目(2009—2026);
东南亚国家中国研究文献目录汇编。
2.一般课题、青苗课题、自筹课题(根据以下方向自拟课题名称)
“大翻译”视阈下面向东南亚国家的翻译与跨文化传播研究;
广西与东南亚跨境语言文化文献整理、翻译与研究;
新媒体时代中国与东南亚文化传播的翻译策略研究;
广西、东南亚现当代要籍翻译中的文化传承与传播研究;
广西、东南亚现当代要籍与流行文化翻译资料库建设;
人工智能赋能的东盟社交媒体涉华舆情识别与跨文化传播研究;
亚太主要国家涉东盟舆情的多模态传播研究;
东南亚近代历史文献的翻译、整理、辑录、研究;
中国人的东南亚游记、东南亚人在华游记的翻译、整理、研究;
近代中国与东南亚人民共同抵抗外来侵略与反殖民斗争文献的翻译、整理、研究;
中国对东盟外宣及翻译策略研究;
东南亚历史原始档案的翻译及整理;
东盟与广西红色文化文献翻译的AI赋能策略研究;
人工智能赋能的东盟区域国际话语竞争与中国报道舆论引导策略研究;
面向中国、东南亚的翻译与跨文化传播研究的其他相关选题(需符合本中心研究定位,经中心审核确认)。
二、经费资助与成果要求
课题资助经费严格按照中心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规范使用;课题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和中心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一)经费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研究周期1—2年;资助形式为分期拨付,前期20%(立项后)+中期30%(年度检查合格后)+后期50%(结题验收后)。
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周期1年;资助形式为分期拨付,前期30%(立项后)+后期70%(结题验收后)。
青苗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内容综合考量,控制在3000元以下,研究周期1年;资助形式为后期资助。
自筹课题:不提供经费资助,研究周期由申报人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年,需报中心备案。
(二)结题标准
1.重点课题
完成书稿1部,经中心鉴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2.一般课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发表I类刊物论文1篇,或发表II类期刊论文2篇(I类、II类刊物名单详见附录);
(2)完成书稿1部,经中心鉴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提交咨政报告1份,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肯定性批示或实质性采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青苗课题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AMI入库及以上的学术期刊)。
4.自筹课题
需提交完整研究成果2项(可选择论文、书稿、研究报告等形式),经基地鉴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具体成果形式及要求由申报人在申报时明确,报中心审核确认。
(三)成果管理要求
1.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所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资料库等),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涵盖“亚太(东南亚)翻译与跨文化传播中心”,否则不予承认结题成果,不颁发结项证明。
2.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注明“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亚太(东南亚)翻译与跨文化传播中心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立项后统一分配),未按要求标注的,不予通过结题验收。
3.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需及时报中心备案,中心有权对成果进行学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申报人享有成果署名权和相关知识产权。
4.课题的中期检查、进度督促、终结报告提交、成果验收鉴定等相关工作,均由中心统一负责执行,申报人需积极配合中心的管理和检查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5.所有课题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已立项的予以撤项),追回资助经费,并将相关情况记入科研信用档案,限制申报人后续课题申报资格。
三、申报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开放基金项目的负责人限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在CSSCI期刊或SSCI/A&HCI/SCI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课题的研究。
2.开放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其他项目不超过1项;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申请。
3.承担在研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的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新的开放基金项目。
4.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将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开放基金项目。
5.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学科以组建交叉学科项目组的形式进行申请。每个开放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须至少含有2名在校学生。
(二)评审程序
1.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书评审,择优立项。
2.招标课题的立项、经费划拨、结题等均按照《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3.中标课题将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立项通知书。
4.课题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负责人和题目。
(三)申报受理时间及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及活页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一式9份交到亚太(东南亚)翻译与跨文化传播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以“姓名+课题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aptccc@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咨询电话:18879406005
邮箱:aptccc@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
中心办公室: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红楼)214室
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亚太(东南亚)翻译与跨文化传播中心
2026年3月20日
附录:I类、II类刊物名单
I类刊物:CSSCI来源期刊、社科院A 刊核心、《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人大复印资料、SSCI(1区、2区)来源期刊、A&HCI(1区、2区)来源期刊
II类刊物:北大核心、C 刊集刊、C 刊扩展版、《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SSCI(3区、4区)来源期刊、A&HCI(3区、4区)来源期刊
说明:2篇II类刊物可等同于1篇I类刊物论文。